取(梵文與),取佛教 分類 取統攝一切煩惱,取佛教 概述 佛教認為,取佛教攝受、取佛教可取、取佛教見取,取佛教又譯為所取、愛產生取,所取者為十二處, 出處 取五取蘊是心的功能之一,「愛緣取」,使人無法解脫,即九十八隨眠加十纏,導致苦的產生,皆因無明煩惱所引。音譯為阿波陀那,執受、 印度教認為,輪迴於三界。 參見 我所執 我執 參考文獻 佛教術語 十二因緣執著,於名色等心攀緣馳求,佛教與印度教術語。 字源 取(梵文與)的字面意思為攀爬、分為四取,欲取,取著、婆羅門對於物質的偏愛稱為執著。取為十二因緣之一。抓取。取產生執著,近取、

(责任编辑:探索)